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科學技術廳的通知,現請有2019年出國(境)培訓計劃的部門和單位嚴格按照“控制規模,優化結構,突出重點,提高實效”的要求,在深入調研和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報送2019年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
一、立項原則
圍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戰略決策部署,著力打造“互聯網+”和生命健康兩大科技創新高地,突出本土人才國際化培養導向,以科技人才、高技能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為重點,整合資源,加強管理,切實提高出國(境)培訓工作的統籌性、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申報重點
(一)優先項目
1.優先支持科技領軍人才及專業技術骨干人才中長期培訓項目。
2.優先支持事關國家全局和長遠的關鍵性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重點建設工程、科研開發、生產試制以及基礎研究等領域的專業技術人員培訓項目。
3.優先支持我省傳統產業轉型升級、“一帶一路”“四大建設”“鄉村振興”、軍民融合、八大萬億產業及戰略新興產業專題人才培訓項目。
(二)重點項目
1.重點支持提升關鍵領域、環節創新和研發能力的專業技術人才項目。
2.重點支持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發揮關鍵作用的重大發展戰略研究、新興產業培育、新型城鎮化建設、民生保障、法制建設等涉及宏觀管理和改革創新的專題培訓項目。
3.重點支持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年輕優秀現代經營管理人才和專業技能人才培訓項目。
(三)控制項目
1.嚴格控制黨政干部培訓規模,除省委組織部外,其他各級部門不再組織黨政干部綜合管理類培訓項目。
2.立法、司法、公安、民族、宗教等領域的培訓,國務院有關部門垂直管理的地方相關單位培訓,由國家主管部門在其職能范圍內統一組織申報。
3.對于具有普遍共性和高度相關性的培訓項目,如職業教育、教學管理、醫院管理等項目,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商外專局統籌規劃,組織實施。同時要建立完善的參訓人員選拔制度和健全的成果示范推廣機制。
4.設區市及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不再單獨組織培訓團組。嚴格控制赴熱點國家的培訓項目數量。
(四)禁止項目
1.嚴格禁止培訓主題不明確、針對性不強,無實質內容及參觀考察性質的一般性培訓項目。凡屬國內能夠解決的問題,不得申報(境)外培訓。
2.無外事審批權的學會、協會、基金會、培訓中心等單位不得組織跨地區跨部門培訓團組項目。
3.嚴禁以營利為目的、高收費亂收費組織培訓項目,堅決制止假借培訓名義變相公款出國(境)旅游的行為。
三、申報要求
(一)科學編制培訓項目計劃。培訓項目計劃應主題明確、針對性強。計劃一旦批準,培訓主題、國別、境外培訓機構、天數和人數原則上不得變更。
(二)完善細化專家評審制度。項目申報單位須邀請相關領域科研院所及行業主管部門專家對項目必要性、針對性、可行性進行論證,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申報內容。如有必要可另附申報項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分析報告。
(三)嚴格把關團組人員結構。項目計劃中應明確團組人員組成來源大致情況,人員選拔應體現相關性及廣泛性,項目人數須控制在25人以內,參團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且距離退休不少于5年,專業技術和企業管理類培訓項目的參團管理人員不得超過2人。
(四)擇優選擇境外培訓機構。項目申報前,組團單位應通過國家外國專家局的“出國(境)培訓項目洽談對接系統”(境外培訓合作機構名冊參見:http://otc.safea.gov.cn/dot/index.html),認真選擇專業對口的境外培訓承辦機構,與之事先就培訓課程、費用安排等事宜充分溝通協商,達成合作意向,并由系統生成“合作意向書”。綜合管理類和一般性專業培訓項目原則上應選擇與國家外專局有正式合作關系的境外機構。邀請函應由邀請單位負責人或授權人簽發。經批準的項目,如無特殊不可抗拒的原因,原則上不得更改境外培訓機構。
(五)合理安排境外培訓時間。亞洲及周邊國家和地區不少于10天,歐美等其他國家和地區不少于14天。綜合管理類和一般性專業培訓項目在外培訓地點原則上不得超過兩個城市。
四、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出國(境)培訓項目申請表》、《2019年度出國(境)培訓項目計劃匯總表》
(二)請申報單位于2019年1月10日前將紙質材料加蓋公章后提交至國際交流合作處(行政樓223室),申報項目計劃匯總后將請示學校,并統一報送經學校批準的項目計劃。
聯系人:樂斌(國際處) 電話:86732628(89628);張斌(人事處) 電話:87557316
(88316)
國際交流合作處、人事處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