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的通知》(浙教辦函〔2019〕64號)通知要求,現將我校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以服務國家和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為導向,以推進浙江教育現代化為統領,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做好新時期教育對外開放工作的實施意見》和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印發的《浙江省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確定的目標,通過實施地方合作項目,選派我省高校骨干教師出國研修,借鑒國外先進教育理念和有益教育經驗,學習國際前沿理論,提高我省高校骨干教師的一線教學能力和整體學術水平,培養國際化人才,更好地服務浙江經濟社會發展,為浙江“兩個高水平”建設貢獻力量。
二、選派計劃
2019年計劃選派200人,其中理工農醫類120人,人文社科類80人。
三、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一)高級研究學者:留學期限3—6個月;
(二)訪問學者:留學期限6個月或12個月。
四、選派學科專業
緊密圍繞浙江“十三五”著力培育的信息、環保、健康、旅游、時尚、金融、高端裝備制造、文化創意等八大萬億產業和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需要,確定相關重點選派專業。
(一)本科高校。理工類優先考慮涉海類學科專業(包括海洋工程、海洋科學、水產類)、電子信息類、機械類、生物科學類、計算機類、材料類、化工與制藥類、能源動力類、農學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醫學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類及智能制造工程、機器人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新能源材料與器件等專業。人文社科類優先考慮現代服務業相關專業、文化創意產業相關專業、時尚類、美術類、外語類、教育類等專業。
(二)高職高專院校。優先考慮裝備制造大類、電子信息大類、醫藥衛生大類、財經商貿大類、旅游大類、文化藝術大類、新聞傳播大類、教育與體育大類、公共管理與服務大類及大數據技術與應用、飛行器制造技術、智能產品開發、新能源汽車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智能控制技術、互聯網金融等專業。
五、重點選派范圍
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擬重點考慮以下人選:
(一)中青年學科/專業帶頭人培養對象;
(二)優秀青年教師培養對象;
(三)創新團隊優秀人才梯隊培養對象;
(四)從事高校國際化專業及課程建設的教師,以及承擔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教學任務的教師。
六、申請條件
請各校根據教學、科研、學科建設等需要推薦申報人選。申請人的基本條件、外語要求及留學類別須符合年度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的規定(具體可通過國家留學網http://www.csc.edu.cn查詢)。申請時外語水平未達到條件者,如系所在單位重點推薦,也可申請本項目,但須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語水平的專門的外語考試成績證明,如WSK/TOEFL/IELTS考試成績單復印件等。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錄取申請時外語水平達到合格標準的申請教師。
2015年1月5日起,美國對赴美留學訪問學者英語水平有新要求:根據美國國務院通過的《聯邦公報》,對J–1簽證申請者實施新的外語要求,具體標準由各留學單位制定。請擬赴美國留學人員提前聯系留學單位,了解其具體要求,做好外語準備。
申請人須提前獲得國外大學或科研機構的邀請函方可申報,如無正式邀請函不予申報該項目,邀請函具體要求請見附件1中的說明。2019年國家公派高級研究學者及訪問學者(含博士后)項目(即“面上項目”)已明確淘汰的人員可以申報該項目。由于人員錄取后需辦理相關手續及簽證事宜,建議邀請函上派出時間應在2019年11月以后。根據國家留學基金委最新通知,2019年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申請人在聯系邀請函時,須在邀請函中明確派出時間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
七、選派辦法及時間安排
選派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省教育廳初審、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的方式,確定最終錄取人員。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4月1日—4月15日:申請人網上申報。申請人應在此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請注意務必選擇“地方合作項目”,如選錯項目將無法調整),按照《關于準備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地方合作項目)》(見附件1)準備申請材料,按順序整理成冊,并提交所在單位審核。請各申請人認真閱讀網上申報指南(見附件2),確保網報成功;
(二)4月16日前:學校統一上報紙質材料和申請人單位推薦意見電子稿;
(三)4月25日前:省教育廳組織初審,確定參加終審的候選人并報國家留學基金委;
(四)5月—6月: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專家評審;
(五)7月:公布錄取結果,申請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
(六)8月或9月:發放錄取通知書,符合條件人員陸續派出;
(七)外語未達標的被錄取人員可參加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組織的語言培訓或自行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及其他認可的外語水平考試,有意參加外語培訓者,應在申請表中注明意向培訓地點。
八、項目經費
根據國家公派留學經費核算辦法,“浙江省高校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經費由省財政和國家留學基金委全額承擔。
九、項目管理
人員錄取后,按照國家公派留學要求持因私護照辦理出國手續;在外期間,納入國家公派留學統一管理。
(一)國家留學基金委按申請人員填報的志愿進行評審錄取,原則上不受理變更留學國別、變更留學單位、變更留學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請。
(二)2019年被錄取人員的留學資格有效期將保留至2020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省教育廳也將對隨意放棄錄取資格的教師及派出情況不理想的高校進行通報處理。因本項目報名踴躍,競爭激烈,請申請人充分考慮工作、家庭等實際情況,確定可按期派出再行申請,以免影響項目實施及個人發展。
十、相關要求
(一)有關選派要求、注意事項,可登錄國家留學基金委網站(http://www.csc.edu.cn/)查詢。
(二)各部門按選派要求推薦申報人選時,應著重對申請人的政治思想、師德師風/品行學風等嚴格把關,并在申請人申報表格的紙質《單位推薦意見表》中對上述表現做出評價。按國家留學基金委要求,無該評價的申請人初審時不予通過。
(三)請各部門按要求審核、整理書面申請材料。填寫申請人申報表格的紙質《單位推薦意見表》,加蓋單位公章;將每位申請人的書面材料按順序整理成冊,同時根據部門學科專業發展需求,按“理工農醫類”“人文社科類”分別排序,并填寫2019年地方合作項目申請人匯總表(見附件3)。
(四)2019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與本項目申報時間相同,教師只能選擇其中一個項目申報,不可重復申報。
(五)根據前幾年項目執行情況,浙江省教育廳整理了常見問題解答(見附件4),便于申請人全面了解項目信息及注意事項。
請各部門、各單位于2019年4月15日前將申請人紙質材料一式2份送至人事處(行政樓306),同時將匯總表、個人申請表電子版以及每位申請人推薦意見的word版本(不超過500字)統一發至郵箱szgl@zufe.edu.cn,逾期不再受理。
聯系人:張斌 電話:87557316
附件:1.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關于準備2019年西部地區人才培養特別項目/地方
合作項目出國留學申請材料的說明
2.網上申報指南
3.2019年地方合作項目申報人員匯總表
4.常見問題解答
人事處、高層次人才建設辦公室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