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組織機構
1.浙江財經學院第七屆青年教師教學技能比賽領導小組是本屆教學技能比賽的組織領導機構。
2.第七屆教師教學技能比賽評審委員會,負責本次比賽的評審工作,包括評審程序、規則、評審中有關事宜的決策等。
二、比賽時間及地點
1.時間:比賽定于10月23日(周二)兩場舉行,具體比賽時間為:上午8:10-11:30;下午13:10-16:10。
2.地點:教學樓B406
三、比賽程序及相關規則
1.本次比賽采用“說課”方式,由參賽教師針對某一特定的教學內容,向評審委員會系統闡述自己對教學內容的處理、學情的分析以及教學策略的設計等,主要講清“教什么”、“怎么教”,以及“為什么這樣教”之類的教學問題,從而展現教師的教學組織思想,顯示教師對學科的把握能力,以及運用教育教學理論的能力。
2.參賽教師請在10月22日12點前將說課所用PPT發送給教務處工作人員,并電話告知。郵箱:xzg@zufe.edu.cn、電話:13588732682。如說課中需要安裝使用特定軟件,應提前一天與工作人員聯系。
3.參賽教師應在比賽開始前15分鐘到場,做好相應準備。
4.每位參賽教師的說課時間嚴格控制在15分鐘內,滿15分鐘直接結束說課,可以使用PPT。
5.參賽教師說課結束后進入評委提問環節,由指定評委向參賽教師提問,提問和回答問題環節總計時間不超過5分鐘。
6.評委根據教師說課及答題情況,依據比賽評分標準給出每個項目的分數并計算總分。
7.外國語學院參賽教師及采用雙語教學的教師比賽時須用中文說課,使用中文制作PPT。
8.本次比賽共產生獲獎者12名,其中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獲獎等級按照比賽得分從高到低產生。每位參賽者必須至少有10名評委給其打分,統計時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余評委打分的平均得分即為該參賽者的最后得分。
9.在評審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由第七屆青年教師教學技能比賽評審委員會討論后決定。
四、評委工作紀律
1.評委應嚴格按照比賽評價標準客觀公正地為選手打分,不打印象分和人情分。
2.評委請在每場比賽開始前10分鐘到達比賽地點,以便工作人員做好相關準備工作。如臨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請提前一天通知教務處,以便教務處做出調整。
3.每場比賽結束后,評委將所有參賽教師的評分表填寫完整后交給在場工作人員。
五、評審工作機構
1.第七屆青年教師教學技能比賽辦公室設在教務處,本次評審辦法的解釋權歸浙江財經學院第七屆青年教師教學技能比賽領導小組。
2.教務處是本次比賽組織的具體工作機構,聯系人:項祖干,電 話:87557068,13588732682。
附件1:第七屆青年教師教學技能比賽順序安排表
教務處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