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為推進學校課程建設,根據本學期教學工作安排,學校決定啟動2012年度校級一類課程申報立項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名額分配
學校擬立項建設2012年度校級一類課程20門,按專業總數以及新專業設置等情況統籌分配推薦名額。專業數最多的工商管理學院可推薦3門,有專業4-6個的學院可推薦2門,其余學院(部)可推薦1門;體軍部由于沒有專業,推薦名額為2-3年推薦1門課程;2012年首次招生的新專業所在學院經濟與國際貿易學院、信息學院可在已有名額基礎上增加推薦1門,但必須是新專業核心課程。名額分配詳見附件1。
二、申報及立項條件
1.申報課程應由學術水平較高、教學經驗較豐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師或具有博士學位的講師擔任課程負責人,已主持校級一類課程和各級精品課程超過2門的教師原則上不能作為負責人再次申報。
2.立項課程應盡量選擇學生受益面廣的課程或專業核心課程,并在師資隊伍、教材建設等教學基本條件建設方面具備一定的基礎和成效。
3.結合學校課程教學范式改革的推進,學校立項的一類課程應在包括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教學方法和手段、課程考核方式、課程實踐環節等方面具備前期基礎和一定的效果,并在立項后有重點、分步驟推進教學范式改革。
4.考慮到校級一類課程今后轉型為資源共享課建設的需要,立項課程除按要求填報項目申報表外,還應在學校網絡課堂教學平臺上建設好課程網站,并在課程立項后不斷補充完善該課程的基本資源,根據課程特點逐步增加拓展資源。
5.立項課程所在二級學院(部)應保證其課程建設和教學活動的條件。
三、立項程序
1.根據《關于調整部分教學建設與改革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院教【2012】14號)精神,2012年度的校級一類課程采用推薦備案制,二級學院(部)按照申報條件和立項要求,自行組織本學院的申報和推薦評審工作。
2.二級學院(部)要制定規范的評審規程,應成立評審專家小組進行評審。評審應堅持標準,公開公正,嚴格要求,保證質量。
3.如發現評審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不符合評審程序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在教學工作業績考核中予以扣分,并減少該部門明年校級一類課程立項的名額。
4.學校公示后,發文公布立項結果。
四、材料要求
各二級學院(部)于11月21日前將推薦課程匯總表以及申報表一式2份統一交教務處教學建設辦公室,并交申報表電子稿,逾期不再受理。聯系人:翁舟峰,電話:87557067,郵箱:wzhouf@zufe.edu.cn。
附件:1.浙江財經學院2012年度校級一類課程推薦名額分配表
2. 浙江財經學院2012年度校級一類課程推薦匯總表
3.浙江財經學院校級一類課程申報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