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浙江省一流學科A類(浙江財經大學統計學)建設,鼓勵廣大教師、教學管理人員積極投身教學改革和研究工作,全面、系統、深入地進行教育教學方面的改革與探索,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現將浙江省一流學科A類(浙江財經大學統計學)2020年度教學建設項目申報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 浙江省一流學科A類(浙江財經大學統計學)2020年度教學建設項目分為A、B、C、D四類。 項目申請人所申報的選題必須屬于統計學或數據科學領域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實踐教學建設、教材建設、教育教學改革研究等項目類別,詳見《附件一:項目申報指南》,項目具體名稱可以由申請人自行擬定。 二、申報條件 (一)我院教學科研及管理人員均可申請本年度教學建設項目,研究成果應該符合統計學一流學科建設需要。 (二)申請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研究能力,對申報項目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礎,有足夠時間從事研究。 3.應當具有良好的教學科研組織能力,適宜擔任項目主持人并能夠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 4.A類項目的申請人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博士學位,學科和專業負責人優先申報。 (三)每個申請人以負責人身份同年限報一項一流學科教學建設項目,前一個項目結題后,方能申報新項目;每位教師作為負責人或者主要參與者申請及承擔的項目數合計不得超過3項(D類項目除外)。 (四)項目組成員數原則上不少于3人(含申請人),但申請人認為本人有足夠的研究能力和時間按期保質完成研究任務的,也可以單獨申報,無需專門組成項目組。 三、立項與結項 (一)A類項目 A類項目擬立項2項,資助經費為5萬元,研究周期為3-4年,結項至少須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1.獲國家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1項。 2.獲省級及以上課程(含“課程思政”、五類金課等)、教材等建設項目1項。 4.獲省級優勢或特色專業建設項目1項。 5.獲省級實驗室建設項目1項。 6.在國家一級期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改革論文1篇。 (二)B類項目 B類項目擬立項10項,資助經費為2萬元,研究周期為2-3年,結項至少須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1.獲省級教育教學改革項目1項。 2.獲校級課程(含“課程思政”、五類金課等)、教材等建設項目1項。 3.在教育類國家二級期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改革論文1篇。 4.完成在線視頻課程拍攝項目1項。 (三)C類項目 C類項目擬立項10項,資助經費為1萬元,研究周期為2-3年,結項至少須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1.獲校級教學研究課題、課堂教學改革或實驗建設項目1項。 2.在教育類省級期刊公開發表教育教學改革論文2篇(不含增刊、論文集)。 (四)D類項目 D類項目為教師教學成果獲獎、教學技能或微課競賽獲獎、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統計學科競賽獲獎及創新創業研究類項目,采取單獨立項形式。 1.學科競賽類項目:包括統計學科競賽和“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在競賽獲獎后補充立項,且立項即視為結項。 2.創新創業研究類項目:主要包括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及省新苗人才計劃項目等,在所指導的創新創業研究項目獲得后補充立項。 學院每年集中受理結項,所有成果要求項目負責人獨立或第一作者或符合學校教學科研管理辦法規定的等同第一作者的身份完成。 四、經費與管理 1.A、B、C三類項目立項時劃撥50%經費,結項后劃撥余下的50%。 2.D類項目依據所獲得獎項或項目等級進行資助。其中,教師獲教學成果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3萬元/項、2萬元/項、1萬元/項,獲校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2萬元/項、1萬元/項、0.5萬元/項,同一成果同時獲得校級和省級教學成果獎的就高認定;教師獲教學技能或微課競賽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2萬元/項、1萬元/項、0.5萬元/項;經費一次性劃撥。教師指導學生參加競賽類項目獲獎資助標準為: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1萬元/項、0.6萬元/項、0.4萬元/項;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給予0.5萬元/項、0.3萬元/項、0.2萬元/項;經費一次性劃撥。國家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及省新苗人才計劃項目分別給予為0.8萬元/項、0.4萬元/項,立項時劃撥50%經費,結項后劃撥余下的50%。 3.教師指導其他學院學生參加統計學科競賽獲獎或創新研究項目立項的,經費減半。 4.項目經費的管理與使用參照浙江財經大學學科經費管理辦法執行,其他相關事宜由教學委員會認定。 五、申報程序 (一)申請人提交紙質《項目申報表》一式三份。 (二)《項目申報表》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至教學辦公室(新葡萄8883官網AMG6413A室),同時將《項目申報表》的電子版發至wujj@zufe.edu.cn。 聯系人:吳老師 電話:0571-86731839 六、注意事項 (一)對成果驗收不合格的項目,一律做撤項處理,項目申請人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一流學科教學建設項目。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學科有權隨時撤銷立項課題或按撤項處理,并取消個人三年的申報資格: 1.在項目申請中弄虛作假者; 2.項目實施情況表明申請人不具備按原計劃完成研究任務的條件和能力者; 3.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申請人或研究課題者; 4.在規定的項目周期內未能如期完成,且無正當理由申請延期完成的課題。 附件一:項目申報指南 附件二:項目申報表 浙江省一流學科A類(浙江財經大學統計學)辦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