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為進一步推進課程教學范式改革,提高課程教學水平,根據《浙江財經學院課程教學范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浙財院[2012]86號)、《浙江財經學院課程教學范式改革項目管理辦法》(浙財院[2012]87號)和本學期教學工作安排,決定啟動2013年度課程教學范式改革項目申報立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申報與立項名額
學校擬立項10項左右,各學院(部)根據本部門實際,擇優推薦課程教學范式改革項目1-2項,省級及以上重點(優勢)專業三年中應至少有1門課程參加試點。
2.申報條件
(1)課程主講教師或課程教學團隊自愿申報,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講師及以上職稱,擔任該課程教學兩年以上,教學效果好,是該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實際組織者和指導者,擔任方案設計與實施工作。如課程教學團隊申報的,團隊成員由該門課程的任課教師組成,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
(2)有一定的實踐基礎,有明確的改革主題,有清晰的改革思路,有較完整具體的實施方案,并對改革有較好的預期效果,圍繞課程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實踐環節、考核方式等進行改革創新。申請教學范式改革實施項目的課程,學生平時學習成績不低于總評成績的50%。
(3)開課學院對課程教學組織形式、師資配備等能提供必要的配套支持。如需小班化教學或者配備助教等,所在學院應予以支持,助教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應上報教務處,學校給予助教一定的工作量補貼。
3.立項程序
(1)課程主講教師或課程教學團隊自愿申報,填寫《浙江財經學院課程教學范式改革項目申請表》(附件1)。
(2)各學院審核、初評后向學校推薦,明確必要的配套措施(小班化教學、師資配備、考核方式改革等等)。
(3)申報項目公開交流、公開答辯。學校組織專家評審,確定立項項目。評審時圍繞理念是否先進、思路是否清晰、方案是否科學合理、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預期目標是否明確等方面進行評議,根據投票結果選擇10個項目立項建設。
(4)主管校長批準后,學校發文公布,入選項目下學期起開始啟動教學范式改革。
4.經費與管理
1.學校設立專項經費用于課程教學范式改革。入選項目,學校給予1萬元/項的建設啟動經費,建設期滿,驗收通過后,按照優秀、良好、合格三種等級再分別追加4萬、3萬、2萬元/每項,并對實施課程教學范式改革的授課教師工作量酬金計算時按照一般課程的1.5倍計算,旨在繼續深化課程教學范式改革,發揮其示范和帶頭作用。
2.項目建設期一般為3年。項目負責人要嚴格按照申報表中的課程改革方案進行改革。驗收通過后,學校仍將通過聽課、學生調查座談、學評教等形式定期對示范課程進行復查,如復查不通過,將不再列為示范課程,取消工作量系數獎勵。
5.材料要求
各學院(部)請于6月22日前將申報表一式8份和匯總表統一交到教務處教學建設辦,并提交電子稿。附件材料不再印發,請自行下載電子稿。
聯系人:翁舟峰,電話:87557067,郵箱:wzhouf@zufe.edu.cn。
附件:
1.《浙江財經學院課程教學范式改革項目管理辦法》(浙財院[2012]87號)
2.浙江財經學院課程教學范式改革項目申請表
3.浙江財經學院課程教學范式改革項目申報匯總表
浙江財經學院教務處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