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工作細則。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和全國研究生教育會議精神,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堅持“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及“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工作原則,完善復試工作機制,規范復試組織管理,精心設計復試內容,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強化復試監督檢查,積極穩妥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
二、組織領導
1.學院成立以院長為組長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統籌管理和組織實施,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學院博士研究生的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考專業的復試工作。
組長:洪興建
成員:周銀香、李云霞、曾菊英、安婧
2.學院成立以書記為組長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紀檢領導小組,負責對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組長:段雪輝
成員:何露霞、江挺
3.學院按招生專業成立復試小組,由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博士研究生導師或具有本專業高級職稱的人員組成,每組成員不少于5人,另設秘書1人。復試小組負責確定本專業考生招生錄取的具體程序、內容、評分標準,并具體組織實施復試。
三、工作職責
負責制定我院復試錄取工作細則,具體實施復試工作,確保錄取工作質量。主要職責如下:
1.復試考生資格審核;
2.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面試工作;
3.復試體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工作;
4.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四、復試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參加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分數線(含單科和總成績),復試名單統一公布在研究生院網站上。
2.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1.5。
3.考生在復試前必須通過報考資格審查,主要包括對考生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的校驗和報考條件核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期間,學院對考生的學位、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者未完成認證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
4.復試考生須如實向我校提供個人信息,提供虛假信息者,取消復試資格。
(二)主要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全面考察、突出重點原則,在采用多樣化方式方法全面考察考生的基礎上,特別強調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科研創新潛質和綜合能力的考查,并加強誠信評判。
2.堅持公平公正、客觀評價原則,進一步完善復試工作制度機制,加強復試工作規范管理,確保擇優選拔、公平公正。
(三)資格審查內容
資格審查主要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考生必須攜帶以下資料:
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②研究生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交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獲得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③考生須提供《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考生政治審查表》(詳見附件1)。社會考生由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或者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加蓋印章,應屆碩士研究生的政審表由就讀院系加蓋印章。
④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須加蓋培養單位公章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⑤報考學科領域內2名教授或相當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樣表自“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常用下載”下載);
⑥科研成果及獲獎證明等補充材料。
⑦二甲及以上醫院的三個月以內的體格檢查表(參照高考體檢標準)。
(四)復試內容
綜合面試重點考查考生專業基礎知識、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外語聽力和口語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和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并給出面試成績。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回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和全程錄音錄像,并存檔備查;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5分鐘(英語聽說測試不少于5分鐘);同一專業的復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相同。
(五)成績計算
1.復試由專業面試和英語聽說測試兩部分組成。在復試總成績中,專業面試成績占90%,英語聽說測試成績占10%。
2.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60%,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初試總分÷3×40%+復試成績×60%。
(六)復試具體安排
2021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復試時間為5月24日。具體日程安排詳見附件2《數據科學學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日程安排表》。
五、錄取工作
1.我院根據考生總成績,結合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情況和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上報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審核,并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和總成績等。公示期間擬錄取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3.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上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并報教育部備案。
六、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我院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的復試和擬錄取結果負責。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并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監督,并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巡視。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學校應與招生學院及時公布復試分數線、復試考生名單、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
4.實行復議制度。參加復試但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向學院提出質疑,學院應負責向考生做出必要解釋??忌唤邮芙忉尩?,可向學校提出申訴或投訴。對申訴和投訴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由學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5.我院復試與錄取工作查詢電話:0571-87557159 ,復試與錄取工作申訴電話:0571-87557446。
七、附則
本細則由數據科學學院負責解釋。如果上級部門對研究生招生工作有調整,按照上級部門的新要求執行,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附件1: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考生政治審查表
附件2:數據科學學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日程安排表
浙江財經大學新葡萄8883官網AMG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