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為進一步繁榮我省高等學校哲學社會科學,提高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社會服務能力,根據《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發展規劃(2011—2015年)》,浙江省教育廳決定啟動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項目攻關計劃。現就開展2013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項目攻關計劃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別和要求
(一)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項目攻關計劃項目分規劃重點項目和青年重點項目2類。
(二)規劃重點項目設立《2013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項目攻關計劃規劃重點項目招標課題指南》(附件1)。申請者應根據指南確定的研究方向設計具體題目。題目設計不能寬泛,要體現問題意識和有限研究目標,突出實際應用價值和理論指導意義。
青年重點項目不設指南,申請者應緊密結合國家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特別是圍繞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根據自身的研究基礎和特長,自行擬定研究課題。基礎理論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創性、開拓性和較高的學術理論價值;應用對策研究要具有現實性、針對性和較強的決策參考價值。
(三)鼓勵學科交叉與滲透,鼓勵跨學校、跨部門的聯合攻關與研究,以取得具有重大學術價值和社會影響的標志性成果為目標,積極開展實質性的學術合作與交流。
(四)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項目攻關計劃省財政補助經費統一納入“高等教育質量工程——教師素質與科研提升計劃”,并按因素法分配相應經費。各類項目資助金額由各校在“高等教育質量工程——教師素質與科研提升計劃”省財政補助經費中統籌,其中規劃重點項目資助經費應不低于20萬元,青年重點項目資助經費應不低于5萬元。
(五)項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其中應用對策類研究應根據研究問題的時效性合理確定。
二、申報資格
(一)規劃重點項目和青年重點項目面向省屬本科高校。申請者必須為各有關高校在編在崗教師,能夠實際從事研究并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所列課題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其中青年重點項目申請者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二)申報重大人文社科項目攻關計劃的項目負責人同年度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凡已獲得國家、省部級資助的項目或其中的子項目,不得重復申報。項目申請者三年來立項(包括各渠道項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務,或不執行有關部門和學校科研管理規定的不予申報。各高校推薦申報時應嚴格審核把關。
三、申報辦法和注意事項
(一)項目實行限額推薦申報,各本科高校規劃重點項目限報3項,青年重點項目限報7項。規劃重點項目申報要求一線教師的推薦比例應不低于40%,青年重點項目申報要求一線教師的推薦比例應不低于60%。
(二)《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項目攻關計劃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實行全文網上填報。項目申請者應在《浙江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平臺》及時注冊并填寫《申請書》(附件2)。平臺網址為http://124.160.64.114:17880/,網上申報時間為2013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系統具體使用方法請認真閱讀《浙江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平臺操作手冊》(附件3)。
(三)如果申請獲得立項,申請書中的研究內容、研究目標、預期研究成果(須在顯著位置唯一標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項目攻關計劃資助”,并準確標明項目號)將作為結題驗收的重要依據。
四、提交申報材料
項目申請人將系統生成的申請書PDF文件在線打印,經學校審核同意后,將申請書簽字蓋章頁掃描件上傳至管理平臺。
各單位須提交《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項目攻關計劃項目申報匯總表》一式1份和《申請書》一式9份,于2013年12月20日前送科研處。《匯總表》電子版同時發至科研處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