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級協同創新中心:
根據《浙江財經大學協同創新中心考核辦法(試行)》(浙財院[2013]82號)、《浙江財經大學協同創新中心建設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浙財院[2013]140號),現對2013年立項的校級協同創新中心(名單見附件1)進行年度考核,具體要求如下:
1.各校級協同創新中心編制《浙江財經大學校級協同創新中心年度自評報告》(附件2)。
2. 要求各校級協同創新中心于2014年5月20日前將《浙江財經大學校級協同創新中心年度自評報告》紙質版一式五份上交科研處,并把電子版發到郵箱kyc@zufe.edu.cn。
3. 本次年度考核將作為校級B類晉級為校級A類的基本依據。
4.聯系人:邵燕波,電話:8755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