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辦公室:
根據學?!蛾P于評選表彰2022-2023學年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現結合學院實際,開展2022-2023學年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工作,現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表彰原則、條件
參照《浙江財經大學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辦法》(浙財大[2014]61號)文件執行(以下簡稱辦法)。
補充規定:浙財大[2014]61號文件中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為優秀”修改為“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為優秀或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在民主評議黨員中被評定為優秀”。
(一)評選表彰對象
1.校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分別在學校工作滿3年的在崗教學科研人員和管理服務人員(含人事代理和人事派遣人員)中評選產生。
2.下列人員不參加當年度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評選:
(1)學年內病事假、哺乳假等累計達3個月及以上的;
(2)在讀研究生、訪問學者、公派出國以及各類外出培訓學習工作時間超過6個月的;
(3)學年內受黨紀、行政處分的;
(4)被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
(二)評選表彰條件
1.優秀教師評選表彰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模范遵守職業道德規范,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與進取精神,忠誠于教育事業,治學嚴謹,品德高尚,為人師表。
(2)關心學生全面成長、培養學生全面成才,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力爭教育創新,在教書育人方面貢獻突出。
(3)積極承擔教學、科研等任務,成果豐碩,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或者明顯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
(4)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為優秀或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在民主評議黨員中被評定為優秀。
2.先進工作者評選條件
(1)認真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學校規章制度。
(2)模范履行崗位職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愛崗敬業,服務意識強,受廣大教職工好評,群眾基礎扎實。
(3)具有先進的管理理念,主動創新,開拓思維,創造性的開展管理服務工作,工作效率高。
(4)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為優秀或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在民主評議黨員中被評定為“優秀”。
二、評選表彰名額分配
按照《浙江財經大學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辦法》規定,優秀名額以各評選表彰單位5月31日在崗人數為基數,評選比例為8%,四舍五入取整數確定表彰名額。2022-2023學年學校核撥給學院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指標共6名,其中優秀教師5名,先進工作者1名。
三、評選表彰組織工作
(一)宣傳發動、前期推薦(6月14日-6月16日):學院布置評選工作,進行廣泛宣傳發動。各系部按照規定的原則、條件,按照不超過1:2的比例推薦優秀教師候選人,學院辦公室從管理服務人員中推薦先進工作者候選人,并于6月16日(周五)下班前將推薦名單報到6-401辦公室。
(二)綜合考核(6月19日-6月20日):學院評選表彰工作組對各系、各辦公室推薦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核,召開評審會議,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產生校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人選。
(三)公示(6月20日-6月23日):對投票產生的校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進行院內公示,經公示無異后報學校人事處審定。
(四)提交材料(6月24日-6月25日):學院提交推薦過程材料(包括推薦民主程序過程和公示結果)和推薦人選材料到教師工作部(行政樓302B)。
推薦人選材料實行網上一站式服務大廳“浙江財經大學先進工作者或優秀教師申報”在線申報——提交部門審核——教師工作部審核后——返回部門打印——學院黨委蓋章后同推薦過程材料交教師工作部審核匯總,后報學校會議審定。
聯系人:張學成,電話:87557158(校內短號:88158)
附件:
1.浙江財經大學優秀教師和先進工作者評選表彰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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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