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研究生:
為幫助經濟困難研究生完成學業,鼓勵其勤奮學習、努力成才,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現將2022年研究生困難補助評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補助對象基本條件
1.家庭經濟困難、無法保證正常學習生活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學習勤奮,生活簡樸;
3.無違紀行為和不良誠信記錄;
4.休學者、延長學習年限者不予參評。
二、補助類別及比例標準
(一)研究生特別困難補助
該補助分兩個等級,以學院為單位進行評定。
1.屬于民政部門認定的低保家庭學生、低保邊緣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扶貧部門認定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持證殘疾學生、低收入農戶家庭學生,經學院核實確無力支付在校期間必要的學習和生活費用可評定為一等困難等級,補助標準為2000元/年。
2.經核實家庭收入低或無固定經濟收入且在校基本學習生活得不到經濟保障的學生,可評定為二等困難等級,補助標準為1500元/年,評定比例原則上不超過本學院在校研究生數的8%。
(二)研究生臨時困難補助
補助對象為因病因傷需支付大額醫藥費,且通過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理賠后,自負部分醫藥費仍造成嚴重經濟負擔,或因個人及家庭遭受突發性重大意外傷害(如家鄉遭受特大自然災害、因疫情影響導致嚴重家庭經濟損失等),造成經濟困難,嚴重影響正常學習、生活的在校研究生。臨時困難補助根據學生困難情況酌情發放,最高額度為5000元。
三、評定步驟
1.研究生申請。9月23日起研究生本人登陸“信息門戶-研究生系統-研工服務-困難補助申請”填寫申請理由并上傳相關材料。
2.學院(研究院)初評。學院于10月10日前登陸“信息門戶-研究生綜合管理平臺-資助管理”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確定困難類型、等級并登記認定原因,經分管領導批準,報學校審核。
3.學校審核。黨委研工部對各學院(研究院)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確定補助名單。
四、經費管理
研究生困難補助經費實行校院二級管理,學校根據研究生在校人數,按一定標準劃撥專項經費至各學院(研究院),經費須專款專用。特別困難補助由學院(研究院)造表核發,從學校下撥的專項經費中支出,各學院(研究院)可根據本學院在校研究生家庭經濟情況酌情調整評定比例。臨時困難補助由黨委研工部審核統一核發(補助經費卡號原則上以國家助學金發放卡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