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我校教育國際化建設步伐,鼓勵更多研究生赴海外交流學習,學校設立研究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用于資助我校研究生參加學校組織或認可的各類出國(境)交流項目。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檔案轉入我校的全脫產學習全日制在讀博士、碩士研究生。
二、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政治素質好,組織觀念強;
2.誠實守信,品德優良,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學習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3.學習努力,積極上進,成績優良,身心健康;
4.2021年6月15日前已成功申報或已完成學校組織實施或認可的出國(境)學習、交流項目。
三、獎勵類別和標準
1.獎學金類別
研究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分為長期項目和短期項目兩個類別。長期項目用于資助學生赴國(境)外院校或科研機構進行三個月(含)以上的專業學習;短期項目用于資助學生赴國(境)外院校或科研機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交流、培訓等活動。兩類獎學金分別下設A 類獎學金和B類獎學金。A 類獎學金資助亞洲區域外留學項目,B類獎學金資助亞洲區域內留學項目。
2.獎勵標準
(1)長期項目:
一等獎:
A類,獎學金5萬元/人;
B類,獎學金3萬元/人。
二等獎:
A類,獎學金3萬元/人;
B類,獎學金1.5萬元/人。
(2)短期項目:
一等獎:
A類,獎學金8千元/人;
B類,獎學金4千元/人。
二等獎:
A類,獎學金5千元/人;
B類,獎學金2千元/人。
四、獎勵名額
2021年研究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擬設15項左右。
五、評定程序
1.申請人向所在學院提交《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申請表》、經國際交流合作處簽章認定的已參加或成功申報學校組織實施或認可的出國(境)學習、交流項目證明材料;學院對所提交材料真實性情況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于7月9日前將相關材料上報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會同國際交流合作處對申請材料進行復核,組織出國(境)留學獎學金評審組進行評定,提出資助名單,公示后報學校審定。
4.申請人返校后,將《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出國(境)留學交流項目成果表》、機票復印件或行程單、護照新葡萄8883官網AMG及標有出入境日期頁面的復印件交所在學院考核,考核結果上報研究生院。考核合格者,經研究生院審核后,給予相應的經費資助,鼓勵學院(學科)給予配套資助。
六、其他
研究生在校期間原則上只享受一次資助;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公派出國項目、校際交換生(免學費)項目、海外院校或組織提供學費或生活費資助的學生,等同于享受長期項目獎學金。
聯系人:宋老師 聯系電話:87557136
附件:1.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出國(境)留學獎學金申請表
2.浙江財經大學研究生出國(境)留學交流項目成果表
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