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浙江財經大學本科學生榮譽稱號評審辦法》(浙財大[2015]141號),現就評選2020屆優秀本科畢業生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目的
評選優秀本科畢業生工作是我校對畢業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畢業就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做好畢業生文明離校工作的基礎。通過表彰先進、樹立典型,進一步提高畢業生綜合素質,調動廣大學生學習積極性,促進學校校風和學風建設。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關心集體,積極參加學校及所在學院組織的政治學習和其它社會活動;
2、模范遵守《普通高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畢業生綜合測評成績居班級前30%;
3、學習刻苦、勤奮,成績優良,曾獲得校級優秀學生三等(含)以上獎學金;
4、有良好的道德修養,尊敬師長、團結同學,曾獲得才苑榮譽獎、十佳青年、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部、優秀黨(團)員、暑期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優秀青年志愿者等榮譽稱號之一;
5、嚴格要求自己,在校期間未受任何紀律處分(含通報批評);
6、積極參加文體活動,在校期間體育測評和達標成績均為合格以上;
7、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在校期間所在寢室為B級及以上;
8、如出現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優秀畢業生資格:
(1)畢業設計、畢業論文未通過;
(2)畢業離校前不遵守《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校紀校規。
三、評選步驟
根據評選工作要求,各學院做好宣傳動員和組織評選工作,保證申請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按照規定時間上報。
(一)申請及評審階段
1、各學院成立評審領導小組,并確定評審領導小組負責人;
2、學生根據條件提出申請,填寫《浙江財經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各學院對申請情況進行全面了解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文件要求進行評選,經公示后確定最終名單。若學生對本人或他人的評審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之日起3日內書面向所在學院評審組提出,學院評審組應及時復核并在收到書面意見起3日內答復學生;
3、各學院在校級優秀畢業生評審時,不同班級須采用同一種評審方式。
(二)學生處對各學院上報的校級優秀畢業生名單進行備案
(三)學校下發表彰文件和優秀本科畢業生榮譽證書
四、評選比例、名額及時間
(一)評選比例
優秀本科畢業生的評選比例控制在本屆畢業生總數的10%。
(二)評選名額
學院名稱 |
2020屆本科畢業生人數 |
校級優秀畢業生名額 |
財政稅務學院 |
328 |
33 |
公共管理學院 |
194 |
19 |
會計學院 |
760 |
76 |
金融學院 |
471 |
47 |
工商管理學院 |
306 |
31 |
信息管理與人工智能學院 |
280 |
28 |
經濟學院 |
298 |
30 |
法學院 |
180 |
18 |
外國語學院 |
170 |
17 |
數據科學學院 |
193 |
19 |
人文與傳播學院 |
199 |
20 |
藝術學院 |
162 |
16 |
合計 |
3541 |
354 |
3、評選時間
請有意愿參評的同學,班長匯總好材料后,以班級為單位于1月16日上交電子版和紙質版《浙江財經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并正反面印制)和《浙江財經大學優秀畢業生匯總表》。
聯系人:蔣萌 聯系電話:0571-87557158
郵 箱:906033316@qq.com
附件:1、浙江財經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
2、浙江財經大學優秀畢業生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