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浙江財經大學、泰隆商業銀行“泰隆之星”獎學金協議書的要求,現將2017年浙江財經大學“泰隆之星”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申請及評選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請對象
“泰隆之星”獎學金申請及評選面向全日制在校經濟管理類大學本科三年級和碩士研究生二年級的學生,以第一專業為準。
二、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泰隆之星”獎學金名額為每年10名,獎金為8000元/人。
三、申請條件
(一)學習優良、刻苦努力,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綜合素質測評居班級前10%;
(二)曾獲得校優秀學生一等獎學金一次或者獲得校優秀學生三等獎學金兩次及以上;
(三)認同泰隆,畢業后有意向到浙江泰隆商業銀行工作;
(四)在校期間寢室衛生成績在B級及以上;
(五)初選入圍者需至少滿足以下任意兩個方面:
1、在校期間擔任各級學生干部,并且表現優秀;
2、積極參加校內外實踐和實習活動,并且表現突出;
3、通過經濟類、管理類、法律類、IT類、外語類等專業證書的全部或部分考試;
4、獲得校內外獎項或榮譽。
四、評審步驟
根據獎學金評選工作要求,各學院做好宣傳動員和組織報名及評選工作,應保證申請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和完整性,并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報:
(一)申請及初審階段
1、各學院須成立評審領導小組,并確定評審領導小組負責人;
2、組織評審工作人員學習有關獎學金申請及評選文件,傳達文件精神;
3、學生根據條件提出申請,各學院對申請情況進行全面了解的基礎上,嚴格按照學校文件精神進行初選,經公示后確定初評名單。若學生對本人或他人的初評結果有異議的,應在公示之日起3日內書面向所在學院評審組提出,學院評審組應及時復核并在收到書面意見起3日內答復學生;
4、將入圍初評名單的學生的獎學金申請表和候選人基本情況登記表填寫完整,經學院領導簽字并蓋章后電子稿與紙質稿于5月5日統一上報至學生處(行政樓110東)。
(二)復審和決賽階段
1、學校和泰隆銀行成立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對入圍初評的名單進行復審,最終確立16名入圍決賽的候選人。
2、學校召開評審會,對入圍候選人進行決賽,決賽形式另行通知。評審領導小組現場當場打分,并按1:1名額比例公布評選結果,確定最終獎學金的名單。
(三)學校下發表彰文件
學校會在評審結束后下發表彰文件,表彰獲獎同學。
(四)其他優惠
1、獎學金獲得者可參加“縱觀泰隆發展史”活動,免費參觀泰隆行史展廳。
2、獎學金獲得者可得到泰隆銀行帶薪實習機會一次。
3、獎學金獲得者可開通畢業當年培訓生直通車,免筆試直接進入泰隆銀行招聘面試環節。
五、名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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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
1、獎學金申請者須遵照浙江財經大學、泰隆商業銀行“泰隆之星”獎學金協議書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與職責;
請我院有意愿參評的學生以班級為單位,班長匯總好報名材料于4月27日上交電子版和紙質版。
聯系人:李釗軍 聯系電話:0571-87557158
郵 箱:17323140@qq.com
附件1:浙江財經大學“泰隆之星”獎學金申請表
2:浙江財經大學“泰隆之星”獎學金候選人基本情況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