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18年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職業(yè)學校 國家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名額的通知》和《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職業(yè)學校省政府獎學金管理辦法》浙財教〔2016〕49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將2018年我校國家獎學金和省政府獎學金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獎學金獎勵對象與申請條件
(一)獎勵對象與標準
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國家獎學金獎勵高等學校特別優(yōu)秀學生,獎勵標準每人每年8000元。
(二)基本申請條件:
1.適用對象為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在校學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無任何紀律處分;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5.學習成績優(yōu)異,2017-2018學年成績排名在評選范圍內位于前10%,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6.初評獲2017-2018學年校優(yōu)秀學生一等獎學金,無不及格課程,其中2015、2016級申請者之前還必須獲得過優(yōu)秀學生一等獎學金;
7.2017-2018學年曾獲得或初評獲校級以上榮譽;
8.如不符合以上5、6、7條要求,但2017-2018學年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排名達到前30%的學生,在以下方面表現(xiàn)非常突出,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xiàn)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xiàn)特別優(yōu)秀,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力和榜樣示范作用。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xiàn)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校內外產生重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上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yè)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yè)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yōu)秀學生干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二、省政府獎學金獎勵對象與申請條件
(一)獎勵對象與標準
由浙江省政府出資設立省政府獎學金獎勵浙江省高等學校較為優(yōu)秀學生,獎勵標準每人每年6000元,是國家獎學金的補充和延伸,與國家獎學金不可兼得。
(二)基本申請條件:
1.適用對象為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在校學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yōu)良;
5.學習成績優(yōu)異,2017-2018學年成績排名在評選范圍內位于前15%,對社會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的給予傾斜;
6.初評獲2017-2018學年校優(yōu)秀學生二等獎學金及以上,無不及格課程;
7.有良好的衛(wèi)生習慣,2017-2018學年所在寢室等級為B級及以上;
8.如不符合以上5、6、7條要求,但2017-2018學年學習成績和綜合測評排名達到前30%的學生,在以下方面表現(xiàn)較為突出,也可申請省政府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xiàn)較為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chuàng)新發(fā)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xiàn)較為優(yōu)秀,具有一定影響力和榜樣示范作用。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xiàn)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校內外產生一定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一定成績,以第一作者發(fā)表省級以上論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上取得一定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yè)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三等獎(或銅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取得一定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yè)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省級優(yōu)秀學生干部、省級“十佳大學生”提名、省青年五四獎章、省級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等省級榮譽稱號。
學院內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參評推選工作即日起開始,請同學們認真對照評選標準,積極參評。參評的同學請于9月21日16:00前填寫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附件1或附件2),交予班級學習委員。各班學習委員請于9月25日下午16:00前,將本班申請審批表與班級匯總表(附件3)電子版與紙質版交6號學院樓407辦公室蔣萌老師處。聯(lián)系方式:0571-87557157 QQ:90603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