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各班:
根據《浙江財經大學本科學生獎學金評審辦法》(浙財大〔2022〕175號)等文件精神,現開展2022年本科生創業獎學金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對象和獎勵標準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我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在讀學生,且在創業實踐方面有突出表現,給予獎勵2000元/人。
二、參評條件
符合以下任一條件,可申請創業獎學金:
1. 注冊成立企業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并由本人擔任法人代表,且企業運營穩定;
2. 以團隊形式創業,申請者須是團隊負責人,且自團隊組建之日起到申報之日止營業額收入達10萬元(以簽訂的業務合同為準;
3. 創業實踐事跡被各類媒體或刊物專題報道,對學校創新創業起引領示范作用者;
4. 被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授予創新創業類相關榮譽稱號者。
創業獎學金以學年為單位進行申請,申請條件統計截止時間為每年8月31日。
三、申請材料
1. 填寫《浙江財經大學創業單項獎學金申請表》(見附件)。
2. 符合任一參評條件的相應證明材料:
(1)企業工商營業執照、企業章程、公司財報(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年度納稅證明等可用于證明企業真實穩定運營的相關材料;
(2)創業團隊業務合同、營業額報表等;
(3)對申請人創業事跡有明確、真實介紹的媒體報道、新聞稿件等;
(4)相關政府主管部門授予的榮譽證書等。
四、評選程序
(一)10月14日前,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向所在學院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紙質版材料交至6413B陳老師處,電子版材料發送至1500937626@qq.com
(二)10月28日前,各學院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參評學生名單,結果在學院內公示無異議后報送學校創業獎學金評審組(以下簡稱校評審組)辦公室復核。
(三)11月4日前,校評審組對各學院上報的名單和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復核無異議后,組織專家評審組開展申請答辯。
(四)11月11日前,校評審組對答辯結果進行評定并公示,無異議后將名單上報學校。
聯系人:創業學院文化中心205辦公室,魯玥,8673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