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單位:
為加快我校教育高質量建設步伐,提升本科生攻讀名校研究生的質量,我校設立本科生攻讀名校研究生獎學金(以下簡稱“名校研究生獎學金”),用于獎勵我校考取國內外名校全日制研究生的本科生。根據《浙江財經大學本科生攻讀名校研究生獎學金選辦法(試行)》(浙財大〔2019〕171號)等文件,現將2023年名校研究生獎學金評審工作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本科生攻讀名校研究生獎勵分為國內獎學金和國(境)外獎學金,申請者需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熱愛祖國,遵紀守法,政治素質好,組織觀念強;
(二)誠實守信,品德優良,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在校學習期間無違法違紀行為;
(三)學習努力,積極上進,成績優良,身心健康;
(四)中國國籍,我校2023屆全日制普通本科應屆畢業生(高職聯合培養學生根據聯合培養協議不參評);2023屆第二學士學位普通本科應屆畢業生;
(五)2023年已成功獲得國內外名校全日制研究生錄取或預錄取通知。
二、類別和標準
(一)國內獎學金
國內獎學金用于獎勵普通類應屆畢業生被國內名校錄取為研究生。根據教育部最新發布的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確定。名校研究生獎學金分為“一類”、“二類”、“三類”,評選范圍和標準、獎金金額如下:
類別 |
評選范圍和標準 |
獎勵金額 |
一類 |
被清華大學、北京大學錄取為研究生者 |
0.8萬元/人 |
二類 |
被“C9聯盟”高校(除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外)錄取為研究生者 |
0.6萬元/人 |
三類 |
被其他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除上述高校外)錄取為研究生者 |
0.5萬元/人 |
藝術類應屆本科生被其他“雙一流”建設高校錄取為研究生者 |
0.5萬元/人 |
(二)國(境)外獎學金
國(境)外獎學金用于資助學生通過自主申請赴海外名校攻讀研究生。根據學生錄取高校在世界大學三大排名榜中的綜合排名,名校研究生獎學金分“一類”、“二類”、“三類”、“優秀類”,評選范圍和標準、獎勵金額如下:
類別 |
評選范圍和標準 |
獎勵金額 |
一類 |
排名榜前5名(含) |
10萬元 |
QS世界大學排名藝術設計排名前5名(含)(藝術類應屆生) |
5萬元 |
二類 |
三大排名榜中兩個排名榜均為前10名(含) |
4萬元 |
三大排名榜中一個排名榜前10名(含) |
2萬元 |
QS世界大學排名藝術設計排名前10名(含)(藝術類應屆生) |
2萬元 |
三類 |
三大排名榜中兩個排名榜均為前15名(含) |
2萬元 |
三大排名榜中一個排名榜前15名(含) |
1萬元 |
QS世界大學排名藝術設計前15名(含)(藝術類應屆生) |
1萬元 |
優秀類 |
排名前200名(含) |
0.3萬元 |
注:世界大學三大排名榜為: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QS世界大學排名、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大學學術排名。
三、申請及評審程序
(一)學生申請(6月-8月)
符合評選條件的學生填寫《浙江財經大學攻讀名校研究生獎學金申請表》,并向所在學院提交錄取學校的相關證明,如錄取通知書、錄取名單公示、調檔函等。
(二)學院初審(8月-9月)
學院對學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獲獎學金學生建議名單和類別,并上報校評審組辦公室。
(三)學校終審(9月)
校評審組對名單進行綜合評定,提出擬獲獎學金學生名單。評審過程接受學校紀委辦公室監督。
四、獎學金管理與發放
2023年,學校將劃撥專項資金用于“名校研究生獎學金”,在全校范圍內統籌安排。擬獲得獎學金的學生需赴錄取學校完成正式報到注冊,并按要求提供入學證明,將相關資料在規定時間提交學校學生處審核后,由學校計劃財務處按規定發放獎學金。
五、材料報送
(一)國內獎學金
各位學生于8月28日前將材料(匯總表+學生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k87557157@163.com(郵件標題:班級+學生姓名+2023國內名校獎學金),并將佐證材料以“姓名+佐證材料”形式備注,逾期不再受理。
(二)國(境)外獎學金
各學院于8月28日前將材料(匯總表+學生申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k87557157@163.com(郵件標題:班級+學生姓名+2023國內名校獎學金),并將佐證材料以“姓名+佐證材料”形式備注,逾期不再受理。
六、組織實施
1.學院通過多種形式宣傳獎學金政策與通知,確保每個學生人人知曉申請時間、申請條件和評審程序。
2.學生應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及時主動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并根據相關要求在規定時限內提交齊備的有效材料;學院應根據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認真組織評審。
3.獲獎學金學生建議名單和獲獎類別經各學院學院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后,進行不少于3個工作日的公示,如師生有異議,學院應在接到異議材料的2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