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工會浙江財經學院
委員會文件
浙財院工〔2012〕15號
關于開展2012年“教工小家”考評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會、東方學院工會:
為了加強二級工會組織的建設,以評促建,不斷提高“教工小家”建設的整體水平,進一步推動工會工作的開展,根據校工會今年的工作計劃,在總結前二輪考評經驗的基礎上,決定對各二級工會“教工小家”建設情況進行考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評依據與原則
考評以《浙江財經學院分工會建設“教工之家”標準》和《浙江財經學院分工會建設“教工之家”考核細則》(詳見工會網)為基本依據,遵循“公平、公正、相互考評”、“軟件為主,硬件為輔,突出服務(服務中心、服務會員)”的原則,不斷深化“教工小家”建設。
二、考評范圍、等級
1.范圍:全校各二級工會
2.等級:合格教工小家、先進教工小家、模范教工小家
三、考評方法與步驟
1.考核評比辦法:“教工小家”考評采取各單位自查自評、校工會測評、集體聯評以及教職工滿意度測評相結合的辦法,同時兼顧各單位完成年度工作的實際效果,綜合評定。
2.考評步驟如下:
(1)自查自評。各單位對照考核內容和評分表,結合實際進行自查并形成建家總結報告,填寫“教工小家”考核申報表。
(2)校工會測評。校工會成立建家工作考評組查看建家現場,包括聽取部門領導情況介紹和部門工會主席簡要工作匯報,發放滿意度測評表,并結合各單位工作情況按考核細則評定校評分。
(3)集體聯評。召開由校工會委員會委員、各二級工會主席參加的聯評會,聽取申報先進、模范“教工小家”的各二級工會主席的現場展示(使用PPT形式,每人5分鐘),綜合考評。由校工會委員會根據綜合考核結果,最終確定合格、先進和模范“教工小家”。
四、考評表彰
1.名額:先進“教工小家”5家,模范“教工小家”1-2家。
2.考核結果按考評組量化考核測評總分確定三個等次,90分以上優秀、60—89分為合格,59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參加考核者,做考核不合格處理。
合格、先進、模范等級“教工小家”教職工滿意率測評分別不得低于60%、80%和90%。
3.先進“教工小家”在考核優秀中產生,評選依據由二方面構成:(1)考評組對二級工會的量化考核分;(2)集體聯評分。二個方面所占比例由校工會委員會最后確定。
4.模范“教工小家”在先進“教工小家”中產生,同時須是上一年度先進分工會或連續2年工會工作量化考評90分以上。
5.校工會將召開總結表彰大會宣布考核評比結果,頒發合格、先進、模范“教工小家”牌匾,并給予一定的獎勵,主要用于“教工小家”建設。
五、時間和要求
2.2012年12月5日—12月15日校工會考評組測評。
3.2012年12月下旬進行集體聯評、校工會委員會綜合評定合格、先進和模范“教工小家”。
請各二級工會認真做好“教工小家”建設和考評準備工作。
附件:1.浙江財經學院分工會“教工小家”考核申報表
2.浙江財經學院分工會建設“教工之家”標準
3.浙江財經學院分工會建設“教工之家”考核細則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