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會:
省教育工會日前下發《關于在高校中推薦評選浙江省科學健身巾幗示范員的通知》(浙教工[2012]19號),將在省內各高校推薦評選100名浙江省科學健身巾幗示范員,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學校女性教職工。
二、評選條件
1.熱愛黨、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有高尚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堅持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3.有較好的體育健身習慣,能熟練掌握一門以上體育運動項目。
4.能組織和引領周邊群眾積極參與健身活動,業績較為突出。
5.熱心體育公益事業,積極服務體育志愿活動。
有意向申報的教職工請填寫浙江省科學健身巾幗示范員推薦表(見附件),于2012年5月22日前交校工會辦公室,校工會將根據申報情況擇優向省教育工會推薦上報。聯系人:徐俊,電話:87557331。
附件:1、《關于在高校中推薦評選浙江省科學健身巾幗示范員的通知》
2、浙江省科學健身巾幗示范員推薦表
校工會
201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