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根據省直房改辦及《浙江財經學院教職工住房貨幣補貼實施辦法》(浙財院[2007]159號)有關規定,決定受理符合條件的教職工一次性住房補貼申請,具體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1
、在職人員:1998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因職務職稱晉升引起房改面積未達標者;
2
、退休人員:其本人2000年12月31日的職務職稱高于配偶且未領取配偶職級差補貼者;
3
、其他原因符合條件卻未申領過一次性住房補貼者;
4
、享受我校引進購房補貼者及配偶,不再享受一次性住房補貼。
二、補貼面積標準及計算方法
1
、職級(職務職稱)補貼面積標準:初級(一般)70
㎡
,中級(科級)80
㎡
,副高(處級)90
㎡
,正高(廳級)120
㎡
;
2
、計算方法詳見《浙江財經學院教職工住房貨幣補貼實施辦法》
三、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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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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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內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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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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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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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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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整理、開具職級證明
計算、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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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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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相關審批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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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1
、申請者請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將《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交資產管理處(行政樓209室)
2
、聯系人:吳敏,聯系電話:87557076
特此通知。
附件:
浙江省省直單位職工住房補貼申請申報表.doc
填 表 須 知.doc
職級證明單.doc
浙江省省直單位職工批地建房中批地份額證明.doc
單 身 具 結 書.doc
浙江財經學院教職工住房貨幣補貼實施辦法.doc
資 產 管 理 處
二
〇
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