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相關教職工:
根據《浙江財經學院崗位設置與聘用管理暫行辦法》(浙財院[2010]235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文件精神,現就我校2012年度崗位增聘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增聘對象
1.2010年11月以后進校人員(含待遇參照事業編制的人事代理、派遣人員)。
2.2011年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晉升人員。
3.符合高一級別崗位聘崗年限和聘崗條件的人員。
二、年度增聘條件
1.根據《暫行辦法》第四十四條“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各等級增聘條件比照學校及學院首輪聘崗相應規定執行。管理崗位職員職級晉升聘用按學校后續出臺的有關規定執行”規定,專任教師崗位、專職輔導員專業技術崗位、其他專業技術崗位、工勤技能崗位增聘條件見《暫行辦法》附件1、2、3、5規定。
2.管理崗位增聘的條件由于國家尚未正式出臺具體的管理職員晉升辦法,因此學校也一直未能出臺管理崗位職員職級晉升辦法。為不影響教職工的切身利益,學校結合國家關于管理崗位基本任職條件(見《暫行辦法》第二十二條)和工作需要,特制定2012年管理崗位七級及以下職員崗位增聘條件。
七級職員崗位申報條件:
(1)大專學歷,任八級職員四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學歷,任八級職員(原副主任科員經歷視同)三年以上;
(2)具有比八級職員更高的政策水平和獨立工作能力,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和政策、理論水平。能獨立進行調查研究、制定工作計劃,起草較高質量的文件、報告等。工作成績較突出。近三年考核至少有一次為優秀。
(3)原不在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須經管理崗位二年以上的工作實踐。
八級職員崗位申報條件:
(1)大專及以上學歷,任九級職員(原科員、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經歷視同)三年以上;
(2)熟悉本職工作程序,掌握有關政策、制度、規定,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獨立工作能力。能起草一定質量的報告、文件等,且工作中能提出相關的建議、措施,勝任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工作成績較突出。
(3)原不在管理崗位工作的人員,須經管理崗位一年以上的工作實踐。
九級職員崗位申報條件:
(1)大專畢業后工作三年以上;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見習期滿,符合轉正定級條件的。
(2)熟悉本崗位管理工作相關政策、制度和工作程序,有獨立工作能力,能起草一般性的報告或文件,完成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3.新進校人員按《暫行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確定相應等級。
三、材料申報要求
1.申報正高四至二級崗位人員填寫《專業技術正高級職務崗位聘用申報表》(見附2);
2.申報教師五級及以下崗位人員填寫《專任教師五級及以下崗位聘用申報表》(見附2);
3.申報專職輔導員專業技術五級及以下崗位人員填寫《專職輔導員專業技術五級及以下崗位聘用申報表》(見附2);
4.申報其他專業技術五級及以下崗位人員填寫《其他專業技術五級及以下崗位聘用申報表》(見附2)。
5.申報管理崗位人員填寫《浙江財經學院管理崗位聘用申報表》(見附2)。
6.申報工勤技能崗位人員填寫《浙江財經學院工勤技能崗位聘用申請表》(見附2)。
7.雙肩挑人員和專職輔導員可同時申報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但需填寫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聘用申報表。
四、工作安排
1.2012年度崗位增聘工作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3。
2.各教師填寫相應崗位聘用表后交所在部門,由所在部門收齊后(專業技術正高級職務崗位聘用申報表需提交電子稿)于4月17日前交校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樓304室),聯系電話:87557038,胡老師。申報表中所列成果如在外單位取得,須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原件),與崗位聘用申報表一并上交。
本部事業編制身份人員聘任在東方學院的教職工由東方學院人事組織部完成崗位增聘工作日程安排表的前4項工作,于4月27日前將材料審核及公示情況報校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附件:
1.《浙江財經學院崗位設置與聘用管理暫行辦法》(浙財院[2010]235號)
2. 各類崗位等級聘用申報表
3.2012年崗位增聘工作日程安排表
校崗位設置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