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東方學院黨委、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2012年度部門、單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現將2012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安排如下:
一、考核內容和依據
按照《浙江財經學院黨風廉政建設量化考核辦法》(浙財院[2012]27)規定的內容、方式等進行。
二、考核時間安排
(一)2012年12月24日前,各部門、各單位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自查和總結,填寫《浙江財經學院黨風廉政建設量化考核表》,并將量化考核表(包括電子稿)報校紀檢監察辦公室。
(二)2012年12月26日—28日,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工作小組組織檢查并綜合評定。
(三)2012年12月29日—30日,公示考核成績。
三、工作要求
(一)黨風廉政建設情況應作為各部門、各單位年度工作總結的重要組成部分,并按學校規定時間統一報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對于減分和加分項目,請在《浙江財經學院黨風廉政建設量化考核表》的“自評依據”欄作簡要說明。其中,創新與特色加分項目,需提供支撐材料。
聯系人:陳明,
聯系電話:87557163
附件:《浙江財經學院黨風廉政建設量化考核辦法》
201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