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各部門:
第四屆“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評獎活動已經開始。現將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等級和數額
一等獎3項,每項獎金人民幣5萬元;二等獎15項,每項獎金人民幣2萬元;三等獎30項,每項獎金人民幣5000元;提名獎20項,不設獎金。
二、申報范圍
(一)申報者范圍
凡普通高校教師,法學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國家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及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法律工作者均可申報。每人限報1項。合作研究成果須由第一署名人申報。
(二)申報成果范圍
1.成果類型
(1)學術專著(不包括教材、工具書、譯著、普及讀物、古籍整理作品、論文集和個人文集);
(2)學術論文(不包括譯文);
(3)研究咨詢報告。
2.時間范圍
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國內外公開出版或發表的學術專著或論文(以版權頁為準),研究咨詢報告不受此時間下限限制。
3.申報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學術專著以最后一卷出齊的時間為準,須整體申報。
(2)叢書不能整體申報,只能以其中獨立完整的專著單獨申報。
(3)以同一標題發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論文,可作為論文類成果整體申報;但圍繞一個專題,發表時標題各不相同的系列論文,不能整體申報,只能選擇單篇論文申報。
(4)研究咨詢報告,須提交實際應用部門(部級以上黨政機關,含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采納證明,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批示復印件。
4.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權存在爭議;
(2)違反學術規范;
(3)成果作者非第一署名人;
(4)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評獎已經申報過的成果;
(5)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勵委員會成員的成果。
三、申報材料
1.《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2份(A4紙打印,加蓋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公章)、《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一覽表》1份。
2.《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報一覽表》(Word版),請用電子郵件發送至科研處信箱。
3.專著3本(套),每冊在封面用不干膠標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4.論文3份(其中一份原件),兩份復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錄、全文、版權頁)。在封面用不干膠標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5.研究咨詢報告3份(套),同時報送采納證明復印件。在封面用不干膠標明申請人姓名和單位。
6.申報成果無論獲獎與否,不再退還。
五、申報時間
(一)申報方式
1、郵寄:2012年4月10日開始,2012年5月25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申請評審書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