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我校科研項目工作總體部署和《浙江財經學院“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專項”項目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現啟動2012年度“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課題申報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申請者應為具有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的我校在編在崗教師,能夠真正承擔和負責組織項目的實施,具有敏銳的問題意識和決策咨詢意識。
2. 每個申請者限報一個項目,已獲得本專項立項而未結題者,不準申報;項目申請人不能作為項目組成員參與其他項目的申報;項目組成員最多只能同時參加兩個項目的申請;所列項目組成員必須征得成員本人同意,否則視為違規申報。
3. 課題申請者應依托現有重點學科、重點研究基地,組織好研究團隊進行申報。
二、研究范圍
課題申請人應按照《“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專項研究”課題指南》(詳見附件1)進行申報;可具化、細化課題指南,找準研究切入點,發展的現實問題展開,研究過程強調實地調研,研究數據真實可靠,政策建議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三、課題管理
課題管理按照《浙江財經學院“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專項”項目管理辦法》(附件2)相關規定執行。
四、申報要求
1.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把關,提高申報質量。
2.申報材料包括:
(1)審查合格的《“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專項研究”課題申請評審書》(附件3,以下簡稱《申請評審書》(A表)原件2份,匿名評審表(B表)8份,單獨裝訂,夾在《申請評審書》內。《申請評審書》統一用A4紙印制。
(2)《“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專項研究”課題申報一覽表》(附件4,以下簡稱《申報一覽表》)1份并加蓋公章。
(3)《申請評審書》、《匿名評審表》及《申報一覽表》電子版發送至kyc@zufe.edu.cn,并在郵件發送標題欄注明××學院申報表。
3.各申報單位將申報材料于2012年5月31日前送至科研處,逾期不再受理。聯系人:丁洪,聯系電話:87557071。
附件1:《2012年“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課題指南》
附件2:《浙江財經學院“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專項”項目管理辦法》
附件3:《“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課題申請評審書》
附件4:《“浙江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課題申報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