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單位
湖南省財政學會、湖南財政與會計研究基地
二、招標課題
1、促進湖南跨越式發展的財稅政策研究
2、湖南省地方政府債務問題研究
3、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財稅政策研究
4、民生保障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長效機制建設研究
5、湖南省經濟增長與財政增收的數量關系研究
三、招標對象
主要包括黨政機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究基地等單位或個人。
四、申報條件
1、申報課題單位必須堅持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積極支持課題組開展研究工作,能夠提供必要的研究條件。
2、申報課題負責人必須具有較高的理論學術功底和較強的組織研究能力,同時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擔任黨政機關處級以上(含處級)領導職務,如無上述條件者須持有兩名以上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者的書面推薦。
3、課題負責人必須全程參與課題研究工作,不得只掛名不擔負實質性研究工作。
4、申報課題負責人及其課題組成員必須熟悉相關領域專業知識,曾經開展過相關內容的研究,并有前期研究成果。
五、申報期限
請申報人于4月27日前報校科研處,逾期不予受理。
六、招標程序
1、湖南省財政學會、湖南財政與會計研究基地收到投標申請后,組織評標委員會進行評議,最后以出席會議委員的2/3多數無記名投票通過的辦法確定中標者,并于5月下旬在湖南省財政廳門戶網和紅網同時公布中標結果。
2、中標單位與湖南省財政學會將按合同法規定,簽定科研合同,違約者須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七、經費資助
本次科研重點課題每個資助經費為4萬元,由湖南省財政學會和湖南財政與會計研究基地將課題經費采用分步撥付的方式直撥課題中標單位,即下達通知書后撥付60%,其余40%待課題驗收后撥付。撤消課題或課題鑒定驗收不合格者收回全部或部分資助經費。另外,為鼓勵提高課題研究質量和成果轉化率,多出精品課題,特設如下獎勵:凡課題研究提出的相關對策建議被財政部、湖南省委省政府采納的,獎勵課題中標單位1萬元/個;被湖南省財政廳采納的,獎勵課題中標單位0.5萬元/個。
八、完成要求
1、課題中標者應按合同約定組織和開展課題研究,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湖南省財政學會報告研究進展情況,接受其指導。課題須在2012年10月底前結題,逾期不能結題者視為違約,按情節輕重扣減相應的課題研究經費。
2、課題中標者在課題任務完成后,須及時向湖南省財政學會提出成果鑒定驗收的申請。成果由省財政學會組織課題研究成果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結題。未通過者,應根據鑒定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在規定的時間內修改、補充和完善。重新驗收不合格者按違約予以撤項。
3、經鑒定驗收后的課題研究成果,歸湖南省財政學會所有、掌握和使用。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引用、擴散和公開發表。
九、本次招標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湖南省財政學會和湖南財政與會計研究基地。
附件:2012年度湖南省財政科研重點課題招標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