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2009級本科各專業學生(不包括專升本學生,下同)在短學期3安排專業調查,2010級本科各專業學生(不包括專升本學生,下同)在短學期2安排企業調查,現將有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計劃與組織
1.各二級學院應根據各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制訂相應調查的實施計劃,并組織實施。調查計劃的內容包括:調查的目的與任務,程序和時間安排,調查形式與方法,參考題目的擬定,對專業調查、企業調查學生和指導老師的要求,以及檢查、考核管理辦法等。
2.各二級學院應加強學生社會調查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確保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在學生調查前,做好調查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落實必要的安全措施;在調查期間,要加強日常管理,保障學生在調查期間的安全。
3.2009級學生專業調查及2010級學生企業調查均安排在2011-2012學年暑期進行,時間為3—4周,各計2個學分。
二、調查形式、內容及調查報告要求
1.調查形式可以采用由兩人或三人(最多不超過三人)組成的調查小組的形式或個人的形式。
2.專業調查需結合專業,運用所學的專業知識,對專業范疇的相關主題進行專項調查。企業調查要求深入企(事)業單位,調查企業及事業單位改革發展狀況,單位的管理、經營狀況等。企業調查的調查方式可以是深入單一企(事)業單位經過階段性實習后完成,或其他方式完成調查。
3.本科生參加調查活動要提交調查報告。調查報告是學生對調查問題的系統性思考,是考核學生調查效果的依據。調查報告要求內容真實、文字流暢,特別是要對調研的情況進行理性的思考與分析。
4.以個人形式完成的社會調查,由個人完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字數不少于3000字。以小組形式完成的社會調查,由小組成員共同完成調查報告,調查報告字數不少于5000字,并須在調查報告附頁中注明小組各成員的分工情況。
5.調查報告的封面參見附件1《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生社會調查報告封面》,撰寫格式見附件2《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社會調查報告撰寫規范》。
三、調查的指導及考核
1.各二級學院應選派業務熟悉的教師專業調查、企業調查的指導教師,指導的學生數一般每年級10人以下。指導教師按照調查計劃的要求完成調查的指導任務,定期與學生進行雙向溝通,指導與督促學生按計劃進行調查,指導學生解決調查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2.指導教師應加強對學生的指導與督查,負責對學生提交的調查報告進行指導及評閱,按照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評定成績,并填寫《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社會調查評閱單》(參見附件3),成績納入學分考核和管理,作為本科生取得畢業資格的必備條件。
3.指導教師應特別加強以小組形式進行調查的考核,根據各小組成員完成的實際工作量的大小及效果,考核小組各成員的個人成績。
四、調查的學生守則
1.自覺遵守國家的法令、法規,以良好的狀態和飽滿的熱情投入調查活動。
2.調查往返途中及調查期間要樹立安全意識,注意人身、財產的安全,如發生事故及時報告學校。
3.應按調查計劃的要求,努力工作,調查期間應定期向學校指導教師匯報調查進展情況。
4.調查結束后,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調查報告,交指導教師,作為學生調查成績的考評依據。
5.對無故不參加調查者,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不予畢業。因故經批準未參加調查或調查成績不合格的,由所在二級學院負責另行安排調查時間并考核其成績。
附件:
1.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生社會調查報告封面(請在教務處網站下載,不再印發)
2. 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社會調查報告撰寫規范(請在教務處網站下載,不再印發)
3.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社會調查評閱單(請在教務處網站下載,不再印發)
二○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