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部)、2011級學生各班:
2011級學生申請修讀雙專業報名現已開始,根據《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生修讀雙專業實施管理辦法》(浙財院[2011]64號)的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設專業
擬開設專業:2011級培養方案上已對雙專業修讀作出規定的專業,詳見《2011級各專業學分制培養方案》。
二、報名條件
1、我校2011級在校全日制本科學生,第一專業已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3.0(含)以上,并能勝任同時修讀2個專業學習任務,可申請修讀雙專業。
2、學生修讀輔修、雙專業/雙學位,原則上應選擇跨學科或跨門類的專業進行修讀。
三、報名方式
凡符合申請條件的2011級學生,須認真閱讀《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生修讀雙專業實施管理辦法》(浙財院[2011]64號)文件,于11月2日前在“教務管理系統”中報名(詳見雙專業報名操作說明)。
四、錄取方式
1、學生所在二級學院在“教務管理系統”中審核確認;
2、雙專業所在二級學院在“教務管理系統”中審核(其中,會計學專業招生400人,金融學專業招生200人),并將同意修讀的學生名單報教務處,教務處審定后公布獲準修讀名單。
3、學生可在規定時間內在“教務管理系統”中直接查詢錄取信息。
五、其他
雙專業的課程修讀、教學管理、修讀費用、證書發放等方面參見《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生修讀雙專業實施管理辦法》(浙財院[2011]64號)的規定。目前雙專業/雙學位為學校自設,不能在教育部相關網站查詢。
請各二級學院認真做好2011級學生申請修讀雙專業的報名工作。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雙專業報名操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