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確保下學期第一周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
2011級學生各門已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在3.5(含)以上者或符合浙財院[2008]126號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者。
二、申請范圍
2011級學生允許在原專業所在學科內申請轉專業。
三、轉專業人數
1、轉出學生的人數:人文學院、信息學院和數學與統計學院所屬專業轉到其它學院的學生人數不超過該專業同年級人數的20%,各專業轉出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同年級人數的30%,由轉出二級學院審核。
2、轉入的人數:可轉入專業及人數詳見《2012-2013學年第一學期各二級學院擬接受轉專業計劃匯總表》(附件1)
四、申報和審批
1、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在下學期報到(9月2日)時,將如實填寫的《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申請表》(教務處網站下載)一式三份交學生所在二級學院,經所在二級學院審核同意并推薦,在周一(9月3日)上午交到擬轉入二級學院。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自行確認考核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考核。
2、接受轉專業的二級學院應制定轉專業考核辦法,認真組織轉專業考核工作,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轉專業的學生進行考核(考核時學生須帶本人學生證),根據考核結果,擇優錄取。
3、各轉入二級學院務必于第一周周四(9月6日)中午前將同意轉入的申請表及轉入學生名單(格式見《各二級學院2012-2013學年第一學期擬接受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附件2))送交教務處,逾期不再受理。教務處審核并報主管校長批準后將于周五公布轉專業學生名單。
五、轉專業后的教學管理
1、經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從轉入的所在學期開始,執行轉入專業的培養計劃。因轉專業引起的課程問題,符合免修條件的,依據《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生課程免修規定》在開學第三周內辦理免修手續(其他時間不再辦理)。需要補修的應參加課程補修,補修大于16學分的,允許轉入下一年級學習(需辦理延長學制手續)。
2、轉專業學生選修課補退選課的安排另行通知。
如有其他問題,請與教務處聯系,電話:87557063(88063)
附件1:2012-2013學年第一學期各二級學院擬接受轉專業計劃匯總表
附件2:各二級學院2012-2013學年第一學期擬接受轉專業學生名單匯總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