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雙專業學生各班:
根據《關于做好2014屆學生畢業資格和授予學士學位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浙財大教通[2013]77號)要求,現將2014屆雙專業畢業事項具體強調如下:
1、課程學分免修審核及學籍處理(4月9日-4月15日)
對部分未辦理課程免修手續的學生,要求其填寫課程免修單辦理免修審批手續,經二級學院審核后,由教務處復核并進行學籍處理。
2、畢業前重修考試(5月5日-5月9日)
雙專業不及格的必修課程統一參加畢業前重修考試,修讀雙專業的學生在4月15日前到雙專業所在二級學院核實并報名確認,學院在審核后報教務處。
3、畢業資格和授予學士學位資格審查(5月20日-6月3日)
學生修完雙專業教學方案規定的全部課程 (環節),獲得雙專業規定學分,且主修專業符合畢業條件者,準予雙專業畢業;若未能獲得主修專業畢業證書,或未修讀完雙專業的全部課程(環節),但至少已取得該專業培養方案中主要課程的25個學分(不含免修學分),可發給該專業的輔修證書。
跨學科門類修讀雙專業的畢業生,凡主修專業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且雙專業必修課程(環節)的補考(重修)不超過9學分者,需填寫《浙江財經學院雙學位授予申請表》(可從教務處網上下載),經學生所在學院審核,第二專業所在學院提供成績證明,送教務處復核后,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查通過,方能授予雙學士學位。
雙專業所在二級學院在6月3日前完成雙專業學生的論文答辯工作,并依據雙專業學生學業成績表填寫《浙江財經學院2014屆雙專業畢業生資格審查匯總表》(見浙財大教通[2013]77號附件),于6月4日前將雙學位申請表和資格審查情況匯總表交教務處,并將資格審查匯總表電子稿發送至教務處郵箱jwc@zufe.edu.cn。需延期答辯的,須在6月22日前完成并報教務處。
4、證書發放(時間待定)
教務處依據審核結果,確定符合畢業、授予學位和輔修的畢業生名單,證書由第一專業所在二級學院根據名單發放。
教務處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