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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浙江財經大學創新及獎勵學分管理辦法》(浙財大〔2014〕228號),學校啟動2015年本科生創新及獎勵學分申請集中受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對象
符合《浙江財經大學本科生創新及獎勵學分認定與管理辦法》(浙財大〔2014〕228號)(見附件1)規定之申報條件的學生。
二、集中受理時間
學生申請時間為2015年3月9日至3月15日,學院審核應于2015年3月22日前完成,并將申請表匯總后報教務處。
三、受理程序
1、在規定時間內,由學生本人填寫《浙江財經大學創新及獎勵學分認定申請表》(見附件2),并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其中科研論文類復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錄、正文等復印件,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2、學院受理后,經學院教學委員會審核,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121辦公室。聯系人:夏暉,87557073。
3、教務處對學院提交的材料進行復審后,將通過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學生將進行學分認定。
4、畢業論文系統試用學院(財政、工商、信息、數統學院)的創新及獎勵學分申請請在系統里完成,無需提交紙質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