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學生有關班級:
2010級(含雙專業)、2012級專升本學生即將進入大學最后一個學年的學習,為幫助2014屆畢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各二級學院對照所屬專業培養方案的畢業條件,組織、指導學生檢查已獲得學分的結構是否符合培養方案的要求,采取學生自查、學院協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畢業資格預審,學生應于2013年5月28日(星期二)前將《學生學業情況自查表》以班級為單位交學生所在學院(雙專業學生交雙專業所在學院),學院及時將情況匯總后交教務處。
為更好地做好2014屆畢業資格預審工作,現將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填寫表格前,各二級學院召集學生進行預審指導。
2.學生按照培養方案指導性教學計劃上設置的課程與已取得學分的課程進行核對,并將與指導性教學計劃設置的課程修讀要求不符的情況登記到《學生學業情況自查表》中,學生根據“自查表”的說明要求進行填寫。
3.公共素質板塊課程——模塊的修讀要求按照文、理進行劃分,文科類專業包括經濟、管理、文學、法學類專業;理工類專業包括理學、工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電子商務、金融工程專業。
在滿足各自專業公共素質板塊學分要求的情況下,在現設的九個公共素質板塊中(自然科學板塊、計算機與信息科學板塊、社會科學板塊、人文科學板塊、藝術與體育板塊、外國語板塊、就業指導與創業教育板塊、經濟管理板塊、校際選修板塊),文科類專業必須獲得限定的三個板塊的學分:自然科學板塊(2學分)、計算機與信息科學板塊(2學分)、就業指導與創業教育板塊(2學分),理工科類專業必須獲得限定的三個板塊的學分:社會科學板塊(2學分)、人文科學板塊(2學分)、就業指導與創業教育板塊(2學分)。
4.任意選修課——培養方案中沒有單獨設置課程,需要從其他學科或專業開設的課程中進行選課來獲得學分,不得修讀與本專業培養方案要求相同或相近的課程。
任意選修課學分的取得方式:學生在滿足本專業教學結構及學分分配總表(“任意選修”課程層次除外)中規定的各課程(實踐)環節最低學分以外超出的有效學分可作為任意選修課的學分。
5.大學英語——大學英語實行分級教學,提前完成大學英語分級教學的學生, 未修級別的大學英語學分由學生自由支配去補足。
6.雙專業——免修學分最高限額為雙專業課程總學分的25%(2009級為50*25%=12.5學分),具體詳見《浙江財經學院本科生修讀雙專業實施管理辦法》(浙財院〔2011〕64 號)。
附件:1. 學生學業情況自查表,一專業
2. 學生學業情況自查表,雙專業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