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與統計學院科研作品替代畢業論文實施細則
為了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研究能力的專業型人才,提高學生參加科學研究、學科競賽和創新活動的積極性,鼓勵學生參與各種科研項目及實踐創新活動,結合本學院專業特點,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 申請條件
1、學術論文替代
學生在校期間,由本人為第一作者或者綜合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的學術論文在國家二級(含)以上刊物發表(必須注明作者單位為浙江財經大學),字數達4500字以上,經學院認定后,可申請替代。
2、學科競賽作品替代
學生個人以科研作品形式(論文或設計)或研究報告的形式,參加學校認定的國家級及省級大學生學科競賽,并獲省二等獎(含)以上,可申請替代。參加視同省級的全國競賽,獲全國二等獎(含)以上,可申請替代。
以團隊參賽的獲獎項目,省一等獎(含)以上(全國優秀獎除外),可申請最多不超過三人替代。省二等獎僅限負責人申請,且需經指導教師及小組其他成員簽字同意授權。視同省級的全國競賽,獲全國一等獎(含)以上最多不超過三人替代,獲全國二等獎僅限負責人申請,且需經指導教師及小組其他成員簽字同意授權。
3、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成果替代
獲準立項的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及浙江省新苗人才計劃項目,可以結題驗收合格的科研作品(論文或設計)或研究報告申請替代;限主持人1人申請替代畢業論文(設計)。參加“挑戰杯”競賽獲省三等獎(含)以上,可以成果申請替代;以團隊參賽獲省一等獎(含)以上(全國優秀獎除外),可申請最多不超過三人替代。
4、專利發明替代
學生以第一授權人獲得國家專利主管部門授權批準1項(含)以上發明專利,并將創作過程按學院要求形成文字說明材料的,可申請替代。
學生以第一授權人獲得國家專利主管部門授權批準的3件(含)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可以其中1件專利代表性作品按學院要求形成文字說明材料,申請替代。
二、 申請流程
1、系統外,學生將“科研作品”及其“佐證材料”原件交指導教師審核。“佐證材料”包括:(1)期刊論文:封面、目錄、文章起止頁;(2)學科競賽:獲獎證書、團隊競賽的授權書;(3)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結題文件;(4)專利:專利證書。
2、導師端點擊原件審核通過;
3、學生在系統里-科研作品替代論文處,在線填寫“申請表”,附件打包上傳“佐證材料”;
4、學院管理員處理匯總學生材料,系統外組織教學委員會討論確定結果,系統內由教學院長端審核;
5、教學院長端通過的材料,系統自動匯總到教務處審批;審批后公示結果。
6、通過的學生,在系統里仍需提交論文寫作提綱、開題報告等材料,仍參加系統外組織的論文答辯。論文答辯通過,最終替代完成。
三、 組織管理
畢業論文替代工作由學院的教學委員會負責安排、組織實施。具體職責為:
1、組織畢業論文替代成果的評價和鑒定工作,并將審查通過名單報教務處備案。
2、提出適合本學科和專業特點的科研成果替代畢業論文項目及抵免條件。
四、注意事項
1、 學生個人以科研作品形式或研究報告的形式進行畢業論文替代的,科研作品字數要求4500字以上;團體以科研作品形式或研究報告的形式進行畢業論文替代的,科研作品字數要求8000字以上。
2、 科研作品替代審核通過的學生,在系統里仍需提交論文寫作提綱、開題報告、畢業論文等材料,仍參加系統外組織的開題答辯、論文答辯。系統中論文替代的題目需加(論文替代)字樣。
3、 以團隊參賽的獲獎項目需填寫《關于同意以學科競賽獲獎成果替代畢業論文的授權書》。
4、科研作品替代畢業論文申請時間為每年12月(第一周)和4月(第一周)。
數學與統計學院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