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2013學年教師教學
業績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部門、各單位:
根據《浙江省高等學校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指導性意見(試行)》(浙教高教〔2007〕33號)、《關于調整<浙江省高等學校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指導性意見(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浙教辦高教〔2009〕33號)和《浙江財經學院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實施暫行辦法》(浙財院〔2007〕123號)的文件精神,決定開展2012-2013學年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工作。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對象及時間范圍
1.考核對象為我校2012-2013學年在編的具有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及在編的具有其他系列專業技術資格的專任教師。對于新進校不滿一年,或經學校批準脫產進修、請產假或哺乳假、病假2個月以上的有關教師,具有教師系列職稱,在學校教學科研崗位聘任中,未聘于教學科研崗位的教師,可以申請不參加本學年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工作,但須填寫《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免考申請表》(見附件),報人事處審核。
2.考核時間范圍: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二、考核原則及要求
1.各二級學院(部)應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類、分層考核的指導思想,在教學工作量、教學效果、教學改革與研究等方面的考核要充分體現自身的教學特點。
2.各二級學院(部)應依據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的原則,在《浙江財經學院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實施暫行辦法》(浙財院〔2007〕123號)的原則框架下,根據學院特點制定具體考核細則。
3.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切實落實“教授、副教授上講臺,為本科生授課”的基本要求,不承擔本科教學任務者不得被聘為教授、副教授職務。被聘為教授、副教授后,如連續兩年不為本科生授課,不得再聘任其教授、副教授職務。為鼓勵教師把主要精力投入到課堂教學上來,同時也為擴大學院教學管理自主權,各二級學院(部)可結合學科、專業教學特點和教學任務量,自主制定本學院本科類課程教學學年最低課時數標準,但不得低于學校最低課時數標準要求。對于教學工作量計算是否封頂或如何封頂,課堂教學質量評價等級系數如何確定,其它教學工作量的認可及標準的確定和調整,等等,均可由二級學院自主決定。
4.關于本部教師為東方學院及MBA教育中心承擔教學任務的工作量計算問題:
(1)課程教學工作: 本部教師通過教師互聘平臺為東方學院承擔教學任務的,予以認可;除此之外的,原則上不予認可。
(2)綜合導師工作(包括學年論文、階段實習、畢業論文、實習等)和課外教學工作(包括學生競賽指導、課外指導、社會實踐等):因教師互聘平臺目前尚無法體現上述教學任務,凡經過所在二級學院審批同意,本部教師為東方學院承擔上述教學任務的,予以認可;除此之外的,原則上不予認可。
(3)根據《浙江財經學院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實施暫行辦法》第四條有關“教學工作量主要指教師為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承擔的教學任務的工作量”的精神及相關因素,教師為MBA教育中心承擔教學任務的工作量暫不予以計算。
5.對校聘從事管理工作的“雙肩挑”教師,在考核課程教學工作量時應予以合理折算。其中,在二級學院(部)從事管理工作的“雙肩挑”教師,所承擔的管理工作折合量不得超過所在二級學院(部)課程教學平均工作當量的60%;在機關等其它部門從事管理工作的“雙肩挑”教師,所承擔的管理工作折合量不得超過所在二級學院(部)課程教學平均工作當量的70%。具體比例由二級學院(部)酌情調整。
6.各學院(部)完成全部考核工作后,同時將《教師教學工作業績總分匯總表》和《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等級匯總表》紙質(蓋章)和電子文檔報送教務處。聯系人:楊賢威,聯系電話:87557059 。
7.涉及教學考核方面的問題,請與相關職能部門聯系、咨詢。
(1)考核資格審定、有關人事獎懲工作:
人事處——劉 暢 87557316
(2) 本科生課程教學工作:教務處——項祖干 87557068
教學建設、改革工作:教務處——翁舟峰 87557067
本科生實踐教學工作:教務處——夏 暉 87557066
師資互聘工作:教務處——邵國維 87557055
本科生學評教工作:教務處——楊賢威 87557059
(3)研究生教學工作: 研究生處——吳文佳 86754635
(4)有關科研認定工作: 科研處——丁 洪 87557161
(5)教學實驗室(實習基地)建設:
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趙李冰 86735773
(6) 學生創新項目:團委——劉琴琴 87557336
(7)東方學院相關工作:
課程教學工作——宣 剛 0573-87581125
學評教工作——趙選澤 0573-87571294
實踐教學工作——楊程佳 0573-87571292
三、日程安排
|
序號 |
工 作 內 容 |
時 間 |
|
1 |
啟動2012—2013學年教師教學業績考核工作 |
6月5日 |
|
2 |
各二級學院(部)根據需要進一步修訂、完善本學院具體實施細則,實施細則須經學院(部)教代會討論通過并正式發文,報教務處(行政樓119室)和研究生處(行政樓216室)備案 |
6月16日前 |
|
3 |
各二級學院(部)核對應考核教師數,同時辦理教師免考核申請,匯總后報人事處(行政樓306室) |
6月16日截止 |
|
4 |
相關部門(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處、科研處、現代教育技術中心、東方學院等)完成2012-2013學年有關教學數據的整理和匯總工作,并提供查詢 |
6月16日-30日
(分批提供) |
|
5 |
各二級學院(部)完成基礎數據和基本信息的核對 |
6月16日—7月2日 |
|
6 |
各二級學院(部)開展教學業績考核工作 |
7月2日前 |
|
7 |
考核結果院(部)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
7月2日—7月4日 |
|
8 |
各二級學院(部)將《浙江財經大學教師教學業績考核等級匯總表》加蓋學院公章后分別送交人事處、教務處、研究生處。 |
7月5日 |
|
9 |
對全校考核結果進行審核 |
7月6日 |
附件:浙江財經大學教師教學工作業績考核免考核申請表
2013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