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部):
根據“教師課時費預發方案”的會議精神,教務處已對2011-2012學年第一學期教師課時費進行預計算,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本學期課時費的30%在2012年3月、4月進行結算。課時費中“下沙補貼”項目獨立核算,合并制表。
2、根據“浙江財經學院下沙校區補貼政策修訂方案”(浙財院[2009]100號),從2009年9月1日起,行政人員工作時間內上課,上課下沙補貼(10元/節)停發,業余時間上課的,由老師向二級學院提出,由二級學院(部)在工作量系統中上報。
3、根據“2011年在職人員津貼和退休人員生活費補貼調整方案”的會議精神,從2010-2011學年第二學期起,教師課堂教學工作量補貼調整為68元/當量,非課堂教學工作量補貼調整為64元/當量。
4、聘請東方的老師,課堂教學按以下標準計算:1)、下沙補貼不發放。2)、中級職稱85元/當量,副高職稱100元/當量,正高職稱115元/當量。(在本部上課的東方教師,課時費由東方學院代發,年底東方學院再跟財務處進行最后結算。)
5、2012年1月10前各二級學院(部)完成課時費結算核對并將本學院教師30%的課時費發放總金額以書面及電子表格形式報教務處備案。
6.教學工作量計算按《浙江財經學院本科工作量計算辦法》(浙財院[2009]32號文件)執行,課時計算周次為17周。
附件1:《浙江財經學院本科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附件2:《工作量系統操作說明》
附件3: 《課時費結算匯總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