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門、各單位:
為總結和推廣教育教學實踐中的先進經驗,調動教育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和實踐,深化教學改革,并為第七屆省級、國家級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申報做好準備,學校決定組織開展2012年度校級教學成果獎評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范圍包括在教學改革、教學建設、教學管理等方面,能夠針對目前教學中存在的實際問題,提出有效的、實用的解決方法,取得突出成績,并具有創新性和推廣應用價值的優秀成果。
教學成果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一)在轉變教學思想與理念,調整專業結構,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及其相關的教材,改進教學方法和教育技術,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具有創新性和推廣價值的成果。
(二)在組織教學工作、推動教學及教學管理改革,加強教學基本建設,開展質量保證與監控工作,建立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機制,實現教學管理現代化等方面具有創新性和推廣價值的成果。
二、基本要求
1.申報的教學成果必須是以浙江財經學院為第一完成單位或唯一完成單位的成果。校內跨部門、學院共同完成的教育教學成果由主持部門、學院組織聯合申報;鼓勵聯合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行業企業聯合申報,但須我校為第一完成單位。
2.獲2011年度校教學成果二等獎的教學成果經過重新總結、提煉并在推廣應用方面取得新進展,新成效的,可再申報本次校教學成果一等獎,但不能再申報二等獎;獲2011年度一等獎的教學成果和2011年以前獲獎的教學成果不再申報。
3.此次申報的教學成果一般應經過兩年以上教育教學實踐檢驗,實踐檢驗的起始時間應從正式實施(包括試行)教育教學方案的時間開始計算,不含研討、論證及制定方案的時間,截止時間為推薦校級教學成果獎的時間。
4.根據學校實際,各部門、各單位申報校級教學成果獎數目最多不超過4項。
5.校級教學成果一等獎應達到省內先進水平,校級教學成果二等獎應達到校內領先水平。
6.每項申報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過5人。主要完成人應為直接參加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施過程并做出主要貢獻者;主要完成單位應為在成果的方案設計、論證、研究和實踐的過程中做出主要貢獻的主要完成人所在的基層單位。
三、申報程序
凡符合申報范圍、基本要求的教學成果,由各部門、各單位組織推薦,并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財經學院教學成果獎推薦書》(附件1),一式3份;
2.反映該成果的總結報告(不超過5000字),一式3份;
3.相關佐證材料(論文、教材、學生專利證書、學生獎勵證書、課件、培養方案、新聞報道等),單獨裝訂成冊,1份;如果成果為教材,提交教材2本或2套;
4.《浙江財經學院教學成果獎推薦匯總表》(附件2),一式1份。
各部門、各單位匯總上述材料,在2012年4月10日前交教務處教學建設辦,聯系人:翁舟峰,電話:87557067,并發送申報書、總結報告以及匯總表的電子文檔至wzhouf@zufe.edu.cn。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對已獲得教育教學改革立項研究的項目所取得的成果,或長期從事公共課、基礎課教學工作的教師取得的成果,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
2.學校根據有關規定對獲獎者給予相應的獎勵。
3.學校在校級教學成果獎評選的基礎上,擇優推薦省級、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申報項目。
4.本次教學成果獎設一、二等獎,各獎級項數另定。
請各部門、各單位組織教師充分準備,精心提煉,確保高質量的教學成果申報。
附件:1.浙江財經學院教學成果獎推薦書
2.浙江財經學院教學成果獎推薦匯總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